下殡安灵服务
柳州市殡葬协会会员单位
柳州市明玉殡仪服务有限公司
葬仪礼仪服务合同书(试行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,遵国家广西牡族自治区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之规定,甲、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就葬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传统墓穴安葬仪式:
服务说明:
(1)由本公司派员陪同家属到公墓看风水、择日下葬;
(2)第划安葬仪式,代写祭文:提供安葬所需察祀用品;
(3)配应2名工作人员;
(4)办理安葬预约手续,迎取骨灰金坛;
(5)拜神祈折,暖井放钱,金坛落座,开光镇宅,掩土撒谷;
(6)封穴仪式,抹碑挂彩,祭拜先人;
(7)放生仪式;
(8)净手下山。
二、其他服务:
(1)承办简约型安葬仪式活动及提供察祀物品;
价格面议
(2)代为联系风水师出山,罗盘定向选墓址、择日下葬;
价格面议
(3)由本公司派员陪同家属到公墓看风水、择日下葬;
(4)提供起旧坟服务。
价格面议
权利与业务
1、甲方对提供的各项服务及收费价格,应向乙方做明确的告之。
2、甲方必须按本协议书的购定提供滨用品和礼仪服务。
3、甲方收取用后,负责向乙方提供足额有效收据。
4、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,应依约定及时支付确定的费用。
第三条违约责任
一、因甲方过情,发生通约行为,应向乙方道款或履行正当赔偿。
二、因乙方自身原因,致使本协议违约。由乙方负,甲方不承违约责任以及不退还所收取定金。
三、遇客观上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责任,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,如仍不能达成一,可向法院起诉。本协议一式丙份,双方未尽协商事宣,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回等法律效用。